关于教职工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发布: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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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职工: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教职工可登陆个税APP自行进行汇算清缴。如需在3月1日至20日之间办理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20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陆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21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登陆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直接办理。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汇算操作,对于需补税的教职工将会征收滞纳金,并对个人征信产生影响。望各位老师看到通知后互相转告尽快完成汇算操作。教职工对汇算清缴相关政策法规有需要咨询的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注:建议我校全体教职工进行个税年度汇算申报。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https://mp.weixin.qq.com/s/2Ce9YpVO0HbtwmfHlWUP6g
(2)个税汇算即将开始,手把手教您预约办理
https://mp.weixin.qq.com/s/LCFwZRmbTKnECeo3_93Hmw
(3)最新!员工个税汇算自行申报操作指南,手机直接照着办!
https://mp.weixin.qq.com/s/dQxBkD3_KOaRszGzcSjARw
财 务 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