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优质服务承诺书
发布:焦作师专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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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遵守相关法规
严格遵守《会计法》和《焦作师专财务支出审批办法》,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办理会计结算事宜。
二、热情、文明服务制度
对来办事人员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服务中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努力做到原则要坚持、方法要注意、态度要和蔼、解释要耐心。
三、规范、简化办事程序
对全校公布主要服务工作的办事程序,不得在办事程序之外附加任何条件或人为设置障碍。尽量简化程序,减少审批缓节,方便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四、高效服务
财务处工作人员要熟悉业务程序,注重工作效率,工作时间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故意拖延推委。
五、优质服务
财务处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服务,熟悉相关政策法规与财经制度,业务熟练,程序规范,准确率高。
六、廉洁服务
财务处工作人员要根据政策法规办事,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加强财务管理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
七、提高收费窗口服务质量
收费人员在窗口服务中落实“首问负责制”、“随时结算制”。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切实履行“一切以服务为中心”的行为规范。
八、服务热线电话:0391—3580411
审核人:司清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