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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相关学校财务要求的解释
发布: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8-04-18 动态浏览次数:137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制度,防范财务风险,维护财务安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学校在下达2017年经费指标时,对学校资金的使用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便于大家更好地执行,现将相关要求解释如下:
一、关于“各项经费的使用原则上须事先制定详细的经费支出预算,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方可使用”的解释
2014年起,学校实行“先有预算、再有支出、预算与支出必须一致”的管理办法,各单位上报支出预算执行以下程序:
1.各行政处室经费预算由各处室对照预算文件中的项目,按照核算科目制定支出预算,经处室负责人签字盖章、主管校领导签字后报学校;
2.各学院经费预算由学院根据自己的支出要求,对照支出项目按照核算科目制定支出预算,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联系学院校领导签字后报学校;
3.专项资金的支出预算由责任部门根据支出要求按照核算科目制定出预算,需要分项目的可分项目列,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主管校领导(或联系学院校领导)签字后报学校;
4.对于各级行政部门、合作单位等拨付我校的用于教学、科研、培训等的外来经费(统称为“项目经费”,该经费未列入学校预算文件)须填写学校统一格式的“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表”,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所在部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项目主管部门领导签字、主管校领导签字后报学校。
二、关于“资金使用实行事前报备制度”的解释
除教师获得的外来科研项目资金外,学校其余资金的使用均实行事前报备制度。
1.3000元以下的支出项目,事前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批;
2.3000-30000元(含3000元)的支出项目,事前须报请主管校领导(或联系学院校领导)审批同意;
3.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支出项目,事前须报请校长审批同意;
上述报备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在报备后及时送交财务处留存,另一份待资金使用完毕后附在报销单内。
三、关于“学校实行出差审批制度”的解释
学校教职工出差须填写《焦作师专出差审批表》,填写说明如下:
1.出差人为多个单位的,填写牵头单位;出差经费来源不同的,分别填写《审批表》,报销时按经费来源分别粘贴票据及《审批表》;
2.出差人为多人的,请分别填写个人信息,职务/职称就高填写;
3.出差目的地涉及到多个目的地的,请按行程顺序分别填写;
4.本表中涉及到带“□”内容的,请在“□”内打“√”选择填写;
5.出差审批按经费来源不同进行审批:
(1)使用部门、学院经费的,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
(2)使用培训费的,由出差人提出申请,由学校人事、组织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审批;
(3)使用项目经费(外来科研项目经费除外),其开支范围须允许开支差旅费的,由出差人提出申请,项目经费负责人、出差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4)使用外来科研经费,其开支范围须允许开支差旅费的,由出差人提出申请,该经费负责人、出差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6.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出差须经主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校长审批。
7.出差人持此表方可出差(公务出差且出行时间为一天的除外),乘坐飞机、高铁出行的须有校长审批;
8.本表在报销时须与差旅费报销单一并提交。
四、现行的《焦作师专关于财务报销的管理规定》(校政文[2013]14号)中的各项规定不变。
 
二0一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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